索引号 | WHLYGDJ/2021-1057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部署开展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情况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形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分为排查阶段和治理阶段。排查工作延长至2021年9月结束,专项治理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一)2021年5月-8月,集中排查。各地要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系统摸底,排查过程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存在严重效能问题的列出重点问题治理对象清单。8月30日前,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局公共文化科。市局将于9月3日前汇总相关情况报自治区文旅厅,
(二)2021年9月,排查总结。9月底前形成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治理手段、治理措施等。9月13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治理清单及工作台账报市局公共文化科。
(三)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专项治理。各地结合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认真分析问题,直击痛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以融合+创新+发展的思路,以公共文化服务+旅游的方式,整合利用基层公共资源,激发基层文化服务活力,层层压实责任,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总结推广有效做法,科学谋划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每月2日将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及工作台账报市局公共文化科。
二、排查方式
苏木乡镇普查,旗县(市、区)、盟市、自治区分级抽查。
三、工作重点
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站点为排查对象,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排查旗县区、苏木乡镇两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文化活动开展、资源整合利用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监督检查、业务考核以及通报形式,推动旗县、苏木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利用及保障其正常运行的主体责任。
(二)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各类文化和旅游创建活动,引导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制定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助推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四)各地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所有整改情况自治区文旅厅将通过“全国文化站数字监管和服务平台”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各地要积极推荐反映工作重点、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发展成就以及下阶段计划进行的新举措和重要活动等内容的材料按要求每月及时报送。
(五)各地要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创新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形成督办排查的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目的,将督查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排查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将在全区范围及时通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晨耘、孙志岚
联系电话:8525815
邮 箱:bswhk5815@sina.com
附件: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