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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2
2021年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及资源田野调查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人:马伟 发布时间:2021-12-22 点击量:30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及资源田野调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黄河流域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传承、弘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各旗县区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及资源田野调查,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组织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对我市黄河流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重点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和存续状况,完善黄河流域非遗档案,推动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培养锻炼非遗工作队伍,提高保护管理水平,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增强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

二、具体路线安排

磴口县9月24、25日;杭锦后旗9月26日、27日;乌拉特前旗9月28日-30日;五原县10月8、9日;乌拉特后旗10月10日-12日;乌拉特中旗10月13日-16日;临河区10月17日-19日。如因各地非遗项目实际情况致行程改动,另行通知。

三、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范围

我市7个旗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资源,以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级代表性项目为调查重点,并对目前还未列入各级名录的非遗线索、资源进行普查。

(二)普查内容

1.各旗县区有关单位要先期入户摸底、筛查相关信息,做好对本地区非遗资源分布基本情况的介绍,完成《调查需了解、报告的情况》中涉及内容填写(后附),提供本地区村民、居民所掌握非遗项目、资源的类别和被调查者名单,以便于了解调查地的相关情况;

2.按非遗类别(十大类)对本地区重点项目和资源进行分类列组,“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3.合理安排调查路线、先后顺序等,提前通知被调查、采访人,做好调查准备,随调查小组逐个、逐项进入基层,进行细致的实地调查摸底工作。

四、调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晨耘

摄影人员:朱越海、徐自宏、郭文义

摄像人员:白守阳、穆强强

音乐记录:韩铁军

记录人员:孙志岚、陈  晨

司机2名(商务车和越野车各1辆)

各旗县区非遗专职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田野调查是非遗保护的重要工作,通过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市黄河流域非遗的基本情况及其存续状况,便于准确判断工作形势,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同时,对推进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挖据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旗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要深刻认识此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以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黄河流域非遗调查总体目标和本地区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组建专业能力过硬、责任心较强的工作队伍,广泛吸纳本地区学术力量参与,并根据调查工作进度安排,按时报送调查成果。

(二)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在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田野调查,确保调查工作安全。

(三)调查工作应提前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充分尊重相关社区、传承人群的风俗习惯和权利。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存续状况进行判定时,要实事求是并征得相关社区和传承人群的认可。

(四)调查数据资料要边采集、边整理、边填写、边审核建档,做好对被调查者的文字、图片、影像的采录、登记等工作,填写调查表等通过调查有力促进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发现重点项目,要进行专项调查,优先保护,做好调查日志(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形成调查成果《调查工作报告》,提前谋划调查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五)积极开展调查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查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主要内容,各地工作进展程度、阶段成果、先进人物和优秀事迹,调查基础成果及其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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