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JJSKFQ/2021-1119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 号 | 巴开党发〔2021〕49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巴开党发〔2021〕49号
中共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设立企业综合党委的通知
开发区各部门、派驻单位党组织,各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园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内组发〔2017〕11号)和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设立企业综合党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企业综合党委隶属开发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开发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书 记:王世华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书记:张奋勇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委 员:张双雨 综合办、党群办、监察局负责人
赵春生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福义 党群办副主任
李 辉 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高海军 综合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王 静 劳动人事局副局长、妇联主席
王小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刘昊田 内蒙古中小企业创业园联合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工作站站长
企业综合党委与党群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李福义兼任,工作人员为杨光前、李浦城,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企业综合党委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2.教育、引导和监督开发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业主(出资人)的教育引导,促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落实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做好开发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牵头党建信息收集和问题处理的台帐建立、责任分解与督促推进、检查考评、督促落实。
4.督促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书记、副书记人选;指导其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开发区党工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5.做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对暂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进行党的工作覆盖。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完成开发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企业综合党委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综合党委的工作安排部署,拟定开发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年度工作计划。
2.分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在责任领域内开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推动工作落实。
3.起草企业综合党委有关文件,承办企业综合党委会议相关工作。
4.完成企业综合党委交办的统计、材料等具体工作任务。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