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JJ/2021-1304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在对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资金审计中发现,存在未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未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扶贫资金及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回等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要精神,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规划且明确各年度任务清单,认真推进中央及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确保完成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污水、粪污治理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
三是建章立制,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及时将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
四是加强监管,提升产业的后期绩效管理。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苏木乡镇及嘎查村对已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册,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并加强对产业项目租赁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资产收益归属单位,详细制定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收益及时收回发挥预期效益。
五是提高站位,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各部门、各乡镇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存在问题,细化责任清单,属于谁的问题就由谁来整改;要举一反三,找出问题根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