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LBZJ/2021-1349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疫苗接种专项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予以补助。
为确保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市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制定了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卫健部门信息数据共享,认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预算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划拨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截至目前,我市医保基金共统筹上划7616.34万元。同时,精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确保群众疫苗打的明白,专项资金付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