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J/2022-0226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信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26 |
4月26日,巴彦淖尔市信访局联合结对共建社区新村社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及时将党的政策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中,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与信访有关的知识、政策和法规等,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走访观念,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向新村社区赠送了《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料。
《信访工作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巴彦淖尔市信访局将持续把条例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让全体信访干部成为宣讲条例的行家里手,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让《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真正让群众了解党的政策法规。
近年来,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信访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巴彦淖尔市信访局经常性地开展信访宣传,以多种形式把政策法规送到社区、带到田间地头、送入群众家中,进一步扩大信访工作在基层的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维护信访秩序的自觉性,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