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ZHGGWYH/2022-0259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11 |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二级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6日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服务绩效由 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工作要求,深化我委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成果,改进评价方式,建立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
二、实施范围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三、工作措施
我委实施“现场评价+电话回访评价”相结合的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在窗口设置满意度评价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标准,办事企业和群众根据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给予评价。行政审批办公室(简称“审批办”)负责人定期抽取服务对象,开展电话回访调查评价,听取办事企业、群众对我委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评价。
四、评价结果
1.建立窗口服务评价反馈整改机制。群众评价为“差评”的,审批办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实现“1”“5”“15”的解决办法。“1”即在1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反映问题的企业群众,沟通了解情况;“5”即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反馈;“15”即较为复杂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对问题处理整改情况和群众对整改的满意度进行跟踪回访。
2.强化群众评价结果运用。服务窗口是观照单位形象的镜子,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极其重要。审批办要定期将窗口服务“好差评” 情况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认识,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树立大局观念 ,切实将提升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2.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办公室对窗口服务“好差评”情况跟踪检查、适时通报。
3.审批办统筹负责我委窗口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
4.开展多种渠道宣传,提高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