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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LJ/2022-04074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6
关于市人大代表靳存旺“关于支持农业园区打井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市水利局 发布人:谢鹏俊 发布时间:2022-01-06 点击量:17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市人大代表靳存旺“关于支持农业园区打井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靳存旺代表:

首先感谢您作为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业园区打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8〕52号),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渐建立地下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自治区实行地下水“五控”制度,即严控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实行机电井数量管控,以“十二五”末农灌机电井数量为基数,各盟市、旗县区严格机电井管理,确保机电井数量不增加。

五原县耕地230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仅有20万亩,不足十分之一。发展园区高效现代农业,配套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不仅能够实现作物适时浇水施肥,同时也能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五原县农业园区内,确需实施水肥一体化项目打井取用地下水的,在实际地下水开发利用量不超过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打一封一”的原则,农灌机电井总数不增加,由项目单位向有审批权限的五原县水利局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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