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ZHGGWYH/2022-0433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发展改革动态10期
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暨“5.25”高坠事故警示教育通报会
近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暨“5.25”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通报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共设12个分会场,各旗县区能源监管部门、能源企业及电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表4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巴彦淖尔供电公司通报了“5.25”高处坠落事故经过,并集中观看了《江西丰城“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相关企业及其电力施工单位代表就深入汲取事故教训,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市发改委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汲取“5.25”事故教训,提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当前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能源行业投资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形势也日趋复杂,监管难度不断加大,此次事故暴露出我市能源行业及相关施工单位在思想认识、安全管理、现场管控、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必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会议要求,各旗县监管部门及能源企业要汲取“5.2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监管责任,做好外包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外包单位准入关,强化外包队伍安全保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旗县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辨识、动态管控高风险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会议强调,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及能源企业要以对党和事业负责的政治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抓实抓细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切实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发改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市发改委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电力安全生产环境,6月15日,市发改委主任刘向阳带队深入乌拉特中旗检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测评、深入生产一线核查等方式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向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相关企业举一反三,按照监管意见限时整改。
刘向阳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向有关电力企业提出四个方面监管要求,一是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针对近期全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暴露的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梳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是扎实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加强全应急值班值守和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做好迎峰度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市发改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新能源重大项目
建设推进会议
近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市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议。相关旗县区发改委、新能源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参加会议。会议介绍了新能源重大项目入库、入统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梳理了目前新能源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完成情况,并向企业了解了未办结手续的计划办结时间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旗县区发改委和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对于全市乃至全区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切实加快新能源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按期建成。要明确项目手续跟踪推进负责人,及时深入分析阻碍各项手续办理的卡点堵点,对于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办,第一时间安排解决;对条件暂不允许、不能马上解决的,要迅速查明原因,制定解决办法,依程序提交市区(旗、县)新能源发展工作议事机制办公室;需自治区层面推动的事项要及时逐级上报自治区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解决。要认真学习自治下发的关于新能源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如不能按照自治区规定时限办结前期手续、按期建成投运,将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市发改委 电力能源科)
市发改委组织旗县区监管部门、能源企业
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推进我市能源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近日,市发改委组织旗县区监管部门及能源企业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能源领域工作实际,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为全市能源监管干部及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业的讲解辅导,并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营造了浓厚的尊法、用法、学法、守法氛围。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法律专业人才培训授课,通过线上线下辅导等形式,强化监管干部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市发改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
座谈会
为全面加强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管理工作,近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座谈会。会议就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在户用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核、工程建设、接网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明确了各方责任,并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强调,当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势头强劲,但也存在工程建设、接网等方面的问题,希望双方加强沟通交流。要积极研究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范,严格依据政策进行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鉴别审核、接网等工作。要严格依据政策规范出具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意见,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市发改委 电力能源科)
五原县塔尔湖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进展情况
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支持五原县塔尔湖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30吨/日污水处理厂,改建500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12.71公里,新建生态隔离带1.916平方公里,新建生态沟渠13公里、新建生态步道5.08公里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计划6857万元,已完成投资3600万元,现已完成塔尔湖渠清淤、渠坝修路、土方外运等工程,塔尔湖、海子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车间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22年底全面完工。(市发改委 地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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