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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YHCYJ/2022-04615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12
《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人:程皓 发布时间:2022-07-12 点击量:16 字体: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全市着力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五年规划。《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重要领域规划,按照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在总结好“十三五”期间林草建设成就及分析发展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和理念,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紧密衔接,结合巴彦淖尔的实际,以深化林业草原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草原保护修复,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着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全市林草保护发展未来五年规划,对指导全市林草生态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努力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二、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经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体系,落实管护责任,把全部天然林都保护起来。配合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实现稳步增长。到2025年,完成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90万亩,其中退化林分修复及人工更新20万亩,森林抚育70万亩。 

  全面加强天然草原保护。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严格按照征占用林地和草原准入条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严禁在林地和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严禁随意改变林地和草原用途。 

  全面加强自然湿地保护。持续推进市域内黄河流域自然湿地保护,重点加强以乌梁素海及临河黄河湿地、纳林湖、巴美湖等国家和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为主的重要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建立退化湿地修复机制,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分类施策科学修复,完善生态用水机制。 

  全面加强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严格保护荒漠天然林草植被,加强乌兰布和沙漠和巴音温都尔沙漠为主的重点区域,提升封禁保护质量,加强防沙治沙进程和成效,推进沙漠绿洲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绿洲生态承载力。 

  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保护和修复等,提升物种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探索创新保护体制与机制。 

  (二)加快林草生态修复 

  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建立健全市、旗县义务植树和种草基地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形成国土绿化新格局。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构建完整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提升城市群森林质量和生态文化底蕴。深入推进村庄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到2025年,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等措施,完成国土绿化任务82.5万亩以上。 

  加强退化草原修复,促进草原生态治理。到2025年,通过人工种草、封育保护、飞播种草、毒害草治理、退化草原改良等措施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任务100万亩。 

  科学开展防沙治沙。以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全市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成效。一是加强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和产业化发展。推动生物治沙及工程治沙建设相结合,构建沙漠锁边体系,通过综合治理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发育的树种和草种,建成树种多样、结构稳定、功能齐全的大型锁边防护林带,阻止沙漠东扩。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路,积极推动有机沙产业、光伏治沙、沙漠生态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物流交易数据产业为主的绿色沙产业发展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巴音温都尔沙漠和苏集沙地综合治理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封禁保护、飞播造林等多种措施,恢复区域林草植被。严格保护生态极端恶化地区,以及需要进行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地区,保护和恢复植被,促进生态改善,减轻土地沙化及沙尘对周边地区的危害。三是其他沙化土地治理。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播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工程固沙等措施,增加沙化土地植被盖度,减轻或抑制沙化程度。到2025年,通过林草等综合措施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00万亩。 

  (三)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等后续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形成自然保护地一张图、一套数。完善和提升各级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抓好资源管护、科研监测、防灾减灾等能力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保护、系统治理。加快自然保护地立法进程。积极开展好国家草原公园、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自然公园建设,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合理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四)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建设思路,充分利用优越的光热水土资源和洁净的环境资源发展林草产业,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整合各地资源,促进林草产业转型发展;进一步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的林草产业发展体系;建设绿色有机高端林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打造林果地域品牌,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地区增绿、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加快新型林草业经营体系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化、融合发展,着力完善资源利用政策和财政金融投入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林草产业管理和服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惠民利民贡献力量。到2025年,全市林草产业基地新增15万亩。力争林草产值达到35亿元。建成3个万亩经济林示范乡镇、20个经济林示范村、30个百亩以上的经济林示范园。 

  (五)巩固生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支持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开展林草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管护,吸纳更多低收入人口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持续确保生态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退耕还林涉及低收入人口各项政策精准到位。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工程任务和产业化项目资金,带动地方经济。做好林草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加大林草科技支撑力度,走高质量巩固拓展生态脱贫道路。 

  (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推进林草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草种扩繁基地建设,推进林草品种创新,保障林草种苗供给,抓乡土树种的繁育、推广、良种审认定及经济林优良品种的引进、驯化;加强种苗检验能力和信息、社会化建设。提高良种使用率,提升林草种业高质量发展和基础支撑能力。 

  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草火灾预防和灾害处置能力。强化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防范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推进社会化防治、绿色防治和联防联治,着力提升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检疫执法、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支撑保障等能力。 

  提高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实施林草科技创新战略,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实用技术推广、提高成果转化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专家团队,逐步增强一线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林草管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构建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体系。统筹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沙化)土地综合监测评价,实现林草生态监测数据统一采集、统一处理、综合评价、形成统一时点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服务于林草资源监管、林长制督查考核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原政策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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