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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AJ/2021-0001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3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人:市公安局信息录入员 发布时间:2021-07-03 点击量:9 字体:

一、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牛芳泽(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联系临河区分局。

李君(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市公安局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国家政治安全保卫、情报指挥、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安改革总体工作。分管办公室(改革办)、情指中心、政保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开发区公安分局、河灌分局。联系乌拉特前旗公安局。

刘志坚(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打击经济犯罪、警务保障工作,分管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经侦支队、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警务保障支队、机场公安分局、驻京警务室。联系杭锦后旗公安局。

雍淑军(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公安手段建设、法制、监所管理、留置看护、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以及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分管科技信息化支队、技术侦查支队(网安支队)、法制支队、监管支队、戒毒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森林公安局。联系乌拉特中旗公安局。

孟和(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新闻宣传、教育训练、扶贫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及公安文联、警察协会。联系乌拉特后旗公安局。

袁德富(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督察审计信访支队。联系五原县公安局。

范兵(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协助牛芳泽同志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秩序工作,主持交管支队工作。联系磴口县公安局。

白龙(党委委员、临河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临河区分局工作。

  二、机构职能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辖7个旗县区公安局和4个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设28个职能科室支队,管理3个局属单位(人民警察训练支队、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派出机构1个:驻京警务室。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具体工作要求,研究拟订全市公安机关制度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安治安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边境管理支队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拟订市本级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执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

(十三)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制度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管理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整合和分析研判、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等工作。

(二)督察审计信访支队。承担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三)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掌握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等工作。

(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五)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和治安案件。研究拟订全市公安治安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对枪支弹药警械的管理、全市公共交通治安保卫、全市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

(六)刑事侦查支队(加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全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全市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及其他需市公安局侦办的案件。

下设:刑侦基础业务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情报调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侦查大队。

(七)技术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和技术侦察工作。

(八)监所看护管理支队。拟订全市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等工作。

(九)交通管理支队。

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十)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组织起草全市公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公安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收容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受立案监督管理及法律审核。

(十一)禁毒支队。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全市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全市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及其他需市公安局侦办的案件。

(十二)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负责涉恐重点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报等工作。

(十三)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导、监督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四)出入境管理支队。收集、掌握全市出入境信息,研究拟订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十五)科技信息化支队。拟订全市科技强警工作的政策规划;承担全市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等工作

(十六)办公室(改革办)。负责全市公安工作重大情况、问题研究工作;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内部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史志、政务公开、网络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十七)警务保障支队。拟订市本级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执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负责编制和执行局机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规范管理中央和自治区级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配备及市本级仓储和调运工作;(申报全市公安机关警用武器弹药采购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政治部。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宣传文化、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政治部下设人事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等承担。

人事科。负责研究制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对局机关部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按规定权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干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智慧政工”建设和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招聘录用、工资抚恤、行政处分、干部人事档案、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政审、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对各旗县区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公安局工会日常工作。

教育训练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教育训练工作; 指导、检查、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规划、指导全市训练基地建设,指导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工作;负责研究、规划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培养锻炼的年度培训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党校培训工作。

新闻宣传科。拟订全市公安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涉警舆情应对、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新闻报道、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大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及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

机关党委(加挂“巡察办”牌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监督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控告、申诉,做出给予或撤销党纪处分决定;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 牵头承办市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公安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30名。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东路中段

  办公电话: 0478-8967702 

      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信访接待电话:0478-8967708     

  电子邮箱:2855354129@qq.com

  门户网站地址:http://gaj.byn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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