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J/2022-0778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信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6名(4正2副)。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旗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旗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0478-8658134
(二)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我市到北京、自治区走访及到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负责规范市党政办公区、市信访局群众来访秩序,组织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等。指导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来访接待及相关工作。0478-8655178
(三)办信督查科(人民建议征集科)。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转送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承担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旗县区、部门、单位办信及信访督查督办工作。0478-8655184
(四)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治区主席信箱、自治区信访局网站、市领导信箱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旗县区、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旗县区、部门、单位网络信访工作。0478-865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