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2-0884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14 |
2022年,我市争取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处理设施补助资金380万元,按照计划拔付各旗县区,重点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在提高农村牧区垃圾整治力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推广采用三种模式:一是离城镇较近的农村以“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二是离城镇较远的农村以“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三是比较偏远的农村采用焚烧方式就近处理。实现了“五有”标准,即“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