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RZYJ/2022-0892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一、规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强阴山山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及河套平原石油、地热资源勘查,提高资源保障力度,全面加快矿业开发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范和建立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管理、严厉惩处,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提高勘查程度,保障资源供给。围绕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以及重点勘查开采区,进一步加强富铁、铜、金、银、铅锌等矿产资源的找矿力度,争取实现找矿新突破,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3处。新增铁矿资源量4000万吨、铜资源量25万吨、铅锌资源量40万吨、金资源量20吨。全面推进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积极拓展地质服务领域,加强我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实现在非常规能源上的突破。
加快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严控矿山数量,提高新建矿山(包括扩建、整合)最低开采规模。到2025年底,控制在期矿山总数不超18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科技投入逐步提高,矿山“三率”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科学制定砂石矿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数量调控指标,确保实现供需基本平衡,建筑用砂年产矿石量控制在480万立方米,采矿权数量不超16个,建筑用石年产矿石量控制在210万立方米,采矿权数量不超14个。实现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加强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对露天矿山采坑、井工矿山塌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恢复,督促矿山做到边生产、边治理、边复垦,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造升级,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管矿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矿产资源队伍监督管理能力。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探索“净矿”出让。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效能;强化考核问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规划相关布局
1、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一是严守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自治区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沿黄生态管控线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沿黄生态管控线、自然保护地、草原等管控要求;严守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为:重点勘查金、铜、镍、铁、石油、地热等矿产,兼顾铅、锌、饰面用花岗岩等,提高全市战略性矿产保障力度,保持铅、锌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开采铜、铅、锌多金属、金、铁及优质高效的非金属矿产,加快推进地热、石油资源的开采。限制勘查开发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等重砂矿物,原则上不再新立此类矿产勘查项目,确需新立,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征得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同意。禁止新设勘查开采超贫磁铁矿,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矿产。禁止将优质石灰岩和白云岩作为碎石、普通建筑材料开采。
2、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是合理调控开采总量。据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建筑用砂、石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结合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对砂、石资源的需求,合理确定建筑用砂、建筑用石开采总量。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用砂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80万立方米以内,采矿权数量不超16个,建筑用石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0万立方米以内,采矿权数量不超14个。
二是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加大矿山整合重组力度,推动一个矿体有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加强矿山企业技术结构的调整,鼓励企业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采、选、冶加工工艺和节能设备,淘汰落后的采、选、冶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支持矿业开发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深加工矿产品的能力和矿企竞争力。新技术科研方面,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注重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注重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促进绿色发展。通过技术结构调整,加强我市铜、铅、锌、硫铁矿等共伴生资源综合高效利用。
三是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理念,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积极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通过节约与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加大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坚持循环产业模式,提高固废资源化水平。
二、规划实施效果
到2035年基本完成巴彦淖尔市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基本建成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重要战略核心区域,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稳定;基本摸清巴彦淖尔市石油、地热分布情况。勘查开发空间布局趋于稳定,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矿山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达到高水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绿色开发模式全面形成,废弃矿地得到充分利用,矿政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原政策文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