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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LBZJ/2022-0959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9
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人:高丽亚 发布时间:2022-03-09 点击量:6 字体: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主动依法依规、透明高效行使职权,确保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同开展、同推进。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截至11月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开展法治知识测试2次。持续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全市共上划疫苗费用1.54亿元,支出接种费用1165万元,确保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

(二)持续推进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了《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审质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改工作台账》,对我局任务进行了梳理。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除涉及保密条例的内容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全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截至11月底,共办理各类信访件19件。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信息专报工作机制,拓展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畅通门户网站、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和成果总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各业务条线分单元定期开展专项普法工作。

(五)不断加强基金监管。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截至10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91家,通过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拒付医保基金、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对558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理,全市曝光欺诈骗保案例128例。强化基金监管队伍。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打造专业化基金监管队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义务监督员、组建医保专家库、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启动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开展了“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7600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条例》运用贯穿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此外,通过完善协议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等方式,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推进行业自律。

(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按照“服务效率最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理流程最简”的要求,梳理了13项30条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并全部进行了流程优化,明确了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以及办理依据,形成项目全面、依据充分、流程简化、事项明细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全市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将参保职工待遇动态封锁期放宽至6个月,解决了部分单位因未及时缴纳医保费,导致职工看病就医无法现场报销的问题。取消了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划卡限额。将慢性病年检和破产企业退休免缴人员年检等业务下放到定点医药机构办理。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实行窗口办、电话办、网上办,全市在开通36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医院的基础上,又开通2家异地就医门诊跨省结算医院,为群众异地就医提供便利。

二、存在问题和2022年工作计划

我局组建以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化对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支撑力度不足,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水平难以满足综合监管需求。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年度普法清单,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开展普法讲堂活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统一的执法考试,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信息技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撑。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作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四是开展医保法治常态化培训,将医保法律法规、执法规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查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继续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支持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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