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SWWYH/2022-1017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关于对市政协总编(2022)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在政协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提案》〔总编(2022)第131号〕已收悉,针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近两年我市兴边富民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原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更名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但资金使用方向仍然用于统筹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行动。去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用于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5047万元。按年度分解:
2021年,共争取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2260万元,成功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手工艺培训等相关项目20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技能培训项目2个、其他项目1个。同时,为边民发放边民补贴5000余万元。项目和资金的有效扶持,使边民稳了生活,暖了心窝。
2022年,共争取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2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1万元、自治区资金286万元。目前,边境旗已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发展类14个、基础设施类4个、技能培训类2个,其他项目2个。现已开工18个(已完工3个),正在筹划2个。
通过兴边富民项目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市边疆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改善了边境地区居民生产生活状况,为保持边境地区稳定,巩固国家边防安全,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了边境地区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2022年我委兴边富民行动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委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分析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意见建议,重点从增加资金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加强项目管理三个方面,抓紧抓好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一)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1.争取到的资金总额显著增加。今年,通过市民委努力争取,全市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达到4788万元,比上年增长841万元,增长率达21.3 %,其中,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增长527万元,增长率达23.3 %,兴边富民行动资金总额创历史新高。
2.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落地我市。在我市大力争取下,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项目落户乌拉特中旗,现已争取到建设试点资金1.6亿元,预计后两年还将陆续投入资金。通过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项目的扎实推进建设,有效提升边境城市功能,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经济社会集聚发展,推动沿边城镇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团结和谐、宜业宜居、带动力强的“国家美丽边城”。
3.积极协调市、旗两级安排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和自治区都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针对我市本级和旗县区还未安排专项资金,我委将和财政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从全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切出一块用于各旗县区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行动。目前,我委将进一步请示市政府,力争将该项资金列入2023年度资金预算。
(二)加大调整支出结构
1.提高专项资金支出比重。今年,我市兴边富民行动资金总额与上年有较大增加。同时,兴边富民行动资金总额在全市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的占比也提高了1个百分点,达到58.2%。争取自治区支持,逐年增加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占比,确保从资金总量上倾斜支持边境地区发展。
2.提高产业发展项目比重。针对我市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弱的特点,市旗两级民委立足边境地区地理和资源优势,明确从今年开始,要求产业发展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55%以上,且每年按5%递增。今年,两个边境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达1580多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7%;产业发展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3.6%,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
(三)强化项目管理措施
为切实实施好兴边富民行动,我委着重从用好资金、管好项目入手,注重项目建设源头整理,下决心强化项目监管。
1.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原则上从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的规定,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提前做好项目策划。按照科学策划、提前入库的原则,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类别,明确规定提前一年征集下年度拟实施项目情况,并从中筛选项目,做好入库备选工作。二是明确项目入库时限。按照“项目等资金、项目多储备”的要求,规定当年入库项目数量要达到下一年拟实施项目的2倍以上,且每年的7月至10月完成所有项目储备工作。三是按时完成项目入库。规定每年的11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的入库工作,并明确要求未入库项目不得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2.严格执行项目评审。从今年开始,市民委要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对边境旗拟实施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从中择优确定项目。同时,对未经评审程序实施的项目,要采取部分调整或全部收回资金的形式,强化立项程序,加强项目建设,提升资金效益。
3.完善项目基础档案。项目实施的好坏,基础档案完善与否是重要考核指标。因此,市民委制定清单化管理制度,要求旗县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统计报表、督查调研、资金拨付及施工进度等相关材料的规范整理存档和上报工作,做到所有项目档案格式统一、标准一致,规范整齐。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