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SWWYH/2022-101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巴彦淖尔市民委召开2022年全市民委主任会议暨民委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建设行动部署会
4月8日,巴彦淖尔市民委召开2022年全市民委主任会议暨民委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建设行动部署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战部长会议、全国、全区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格日乐图同志作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民委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和创新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大团结,为实现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个坚持”,即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坚持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持狠抓落实、善作善战,坚持底线思维、防范未然,进一步深化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民委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市委、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着力提高政治引领能力,参谋助手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宣传引导能力、狠抓落实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我市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就《巴彦淖尔市民委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作起草说明,宣读了《巴彦淖尔市民委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市民委系统信息工作优秀个人的决定》和《巴彦淖尔市民委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通报了2021年、2022年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民委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市民委班子成员,各旗县区民委主任、市委统战部民族科负责同志及市民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