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JJSKFQ/2022-1066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派驻各单位、直属国有企业:
近期,自治区启动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冯爱霞副市长对此次参评工作做了重要批示,为了配合做好此次参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裴彦勤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尹兆祥 开发区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陈万峰 开发区综合办负责人
吕 寨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 斗 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勇胜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刚 国家税务总局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李 利 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杨万斌 临河区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翟 燕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王 静 综合办副主任
许尔勇 开发区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韩 维 财政金融局业务主管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总协调、总调度工做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商事登记、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创新创业、信用环境、园区用地保障8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填报工作。
二、各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政务服务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尹兆祥 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许尔勇 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联络员:张傲飞 产业服务中心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政务服务局沟通对接,做好政务服务环境指标相关资料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便利度(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
(二)商事登记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王勇胜 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许尔勇 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刘建军 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姬晓东 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对接,做好商事登记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企业注册时间、环节,企业准营举措(经营许可、证照分离),企业注销时间、环节,登记便利度(注册、变更、注销)。
(三)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 张 斗 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 利 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许尔勇 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联络员:张良全 建设管理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对接,做好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办理建筑许可费用、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四)人力资源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陈万峰 综合办负责人
副组长:王 静 综合办副主任
联络员:王 悦 综合办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对接,做好人力资源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人才流动便利度、用工难易程度、公共就业服务、监管质量。
(五)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王勇胜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华 岩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姬晓东 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对接,做好市场监管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监管执法规范度、监管机制创新、公平竞争审查。
(六)创新创业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 吕 寨 经济发展局局长
副组长:刘 刚 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王勇胜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翟 燕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韩 维 财政金融局业务主管
联络员:彭靖媛 经济发展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科技局沟通对接,做好创新创业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指标分为: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和载体、创新投入、创新创业服务、数字经济。
(七)信用环境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 吕 寨 经济发展局局长
副组长:翟 燕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韩 维 财政金融局业务主管
联络员:彭靖媛 经济发展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发改委沟通对接,做好信用环境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
(八)园区用地保障指标工作专班
组 长:李 利 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副组长:杨 慧 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 旭 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干部
职 责: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做好园区用地保障相关指标的准备和填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2〕166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通知》,熟悉掌握本次评估工作具体事宜。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市直各牵头部门准备评估佐证资料。电子资料要做好分类并标注清楚。
(三)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判分析、审签把关后,以正式文件反馈至开发区产业服务中心501室备查,联系电话:7950907。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