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JJSKFQ/2022-1068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关于推选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妇女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和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10日在开发区管委会二楼圆型会议室召开。现将参加妇女联合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讲政治,顾大局,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充分发挥妇女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强,同广大妇女保持密切联系。
二、妇联代表构成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名额为60名。本次大会选产生的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左右;民主党流和非党群众占45%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20%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占90%左右;35岁以下代表占90%左右,代表构成结构须合理,整体素质高,群众性、代表性广泛,具备较强的参政议政、组织号召、维护权益能力。
三、代表产生
各选举单位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进行代表选举。在11月7日下午前完成妇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报送开发区503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选好开发区妇女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对开好大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推选单位、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代表选举过程中,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会议选举,都要严格执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充分体现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妇女的民主权利。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选工作,确保开发区妇女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田燕 13214882001 任洁 18247810836
地址:管委会办公楼503办公室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联合会委员会
(代 章)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