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SJKWYH/2022-1145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第201号提案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20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尚小豆委员、田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急救知识普及在公共场所配置除颤仪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AED又称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的急救装置,对抢救心律失常等突发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最大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专业背景,操作简单。在公共场所推广普及AED设施,对于提高院前急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经市卫健委调研评估,认为将AED纳入到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非常有必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将AED配置纳入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结合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逐步分批分阶段推广AED配置使用。
二、政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做好相关部门AED设置,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投入预算,将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以及培训、宣传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议各旗县结合实际,在人员集中密集的公共场所配置AED。
三、结合我市卫生应急“五进”工作加强培训,做好AED操作知识普及。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多层面、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提高大众对AED的认知程度。
四、由AED设置所在的单位履行日常管理维护职责,并做好人员组织培训工作;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社会层面的宣传普及;由卫健部门承担AED操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