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SJKWYH/2022-1145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第100号提案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10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杨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为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与非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具备一定转运功能的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实施简单照护、搬运的转运服务。
目前,全市的院前医疗急救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由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其中,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现有的网络外救护车指定为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救护车,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指定1个专门坐席受理非急救转运电话,开展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调度工作。经统计,全市可用救护车共有92辆,其中非网络内22辆,网络内70辆,平均每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约为53辆、闲置17辆,必要时网络内闲置救护车也可调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我市常住人口量不大,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量不多,基本能满足我市群众多元化的医疗转运服务需求。目前统一调度的模式,合理利用了急救资源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方便管理,提升急救资源整体利用效率。近期,全市将购置20台救护车,到位后将有效保障全市的医疗转运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健全和完善我市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根据非院前医疗急救供需矛盾,逐步探索引进社会资本作为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补充,满足市民们日益增长的特殊转运服务需求。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