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2022-1157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美丽巴彦淖尔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时期。为推进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巴彦淖尔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已经确定,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启巴彦淖尔建设现代化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湖两海”治理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致力于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编制了《巴彦淖尔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基本原则
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完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共治共享。
三、目标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开展碳达峰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美丽巴彦淖尔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规划指标:《规划》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4个方面设定了21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9项。
四、重点任务
安排部署“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双碳’进程,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系统防控,推进土壤和农村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开展规划评估等方面展开,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原政策文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