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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HCXJSJ/2023-0150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日期 2023-02-24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格乐 发布时间:2023-02-24 点击量:18 字体: 大 中 小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印发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巴彦淖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与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一)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8738666

  负责人:谢卫仁


巴彦淖尔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分析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二)承担临河地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临河地区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备案工作。

  (四)承担建立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楼盘表建立以及房屋交易价格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人事劳资、信息宣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纪检、党建和群团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62   负责人:王学燕

  (二)房地产市场服务科。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和前景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临河地区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楼盘表;承担临河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评价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25   负责人:王贞贞

  (三)房地产交易资金服务科。协助开展临河地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监管信息。

        联系电话:0478-8298538   负责人:郭勇军

  (四)房产测绘科。承担临河地区房屋测绘成果应用备案工作,建立各类房产图库和住宅小区图库。

        联系电话:0478-8298536   负责人:张少荣

  (五)房产档案科。承担临河地区房产交易和物业服务档案资料的归集、利用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92   负责人:靳臻

  (六)房产信息科。承担全市房屋交易信息数据维护工作,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相互对接和数据共享。

        联系电话:0478-8298528   负责人:郭瑞

  (七)物业服务科。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98520   负责人:王凯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9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98562

   负责人:张文利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公文。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00   负责人:王文利

  2、会计核算科。负责全中心的财务计划管理和公积金财务核算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05   负责人:宋晓庆

  3、稽核审计科。负责稽核科日常管理和公积金支取、贷款发放业务情况终极复核工作,拟订稽核工作计划、稽核工作方案。

  联系电话:0478-8988610   负责人:富捷

  4、信息数据管理科。负责信息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等。

  联系电话:0478-8980300   负责人:马雪梅

  5、资金归集科。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运行规范化、操作合理化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缴存单位缴存时间、降低比例、缓缴的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78-8988612   负责人:贾娟

  6、资金运用科。负责指导、审批、监管、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贷后风险防控工作,协助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金帐户。

  联系电话:0478-8985973   负责人:段媛媛

  (二)各分中心

  1、临河区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8988601   负责人:王永平

  2、乌拉特前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3606090   负责人:杨瑞刚

  3、乌拉特中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5919958   负责人:张宏伟

  4、乌拉特后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4615890   负责人:谭义

  5、磴口县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4260483   负责人:陈兴萌

  6、杭锦后旗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6658298   负责人:霍喜平

  7、五原县分中心。负责审查归集、贷款、提取等各类业务资料并办理各类业务。

  联系电话:0478-5537834   负责人:张慧梅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南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88608

  负责人:郭玉清


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建设工程产品、材料的质量检验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对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指标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调查、分析、整理等基础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四)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撑。

  (五)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室内陈设艺术、家庭装饰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字综合、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和群团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55   负责人:单月

  (二)保障性住房服务科。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34   负责人:王美丽

  (三)工程定额服务科。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定额补充、解释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调查、分析、整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635   负责人:何从芝

  (四)工程质量服务科。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工程质量奖项评比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56   负责人:李文胜

  (五)工程安全服务科。承担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格条件审验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8602   负责人:王吉兴

  (六)村镇建设服务科。承担农村牧区生态环保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担建制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承担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工作;承担村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调度、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478-8289148   负责人:郝荣亭

  (七)建材与检测技术服务科。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质量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市场价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91   负责人:孙槐彬

  (八)人事财务科。负责中心人事和财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8738772   负责人:邬富强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0-12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55

  负责人:张平生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承担局系统相关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二)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局系统行业人力资源发展与规划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服务工作。

  (五)承担为局机关运行提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62

  负责人:崔元


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绿色节能发展中心(市墙体材料革新发展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承担各类绿色新型建筑、建材及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承担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技术转让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绿色节能发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五)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75

        负责人:张俊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相关民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技术引进、应用以及推广实施等工作。

  3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的辅助性工作。

  4.承担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的技术支持和辅助性工作。

  5.参与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

  6.承担城镇供排水、环卫、园林、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运行管理以及公用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以及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城市风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8.承想全市城镇供排水水质监测和黑臭水体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9.承担全市小城镇、村庄建设的技术服务和政策研究基础工作以及农村牧区改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10.承担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11.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8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777

  负责人:李明伟


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检查的技术服务和支撑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住建大厦13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38623

  负责人:王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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