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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LYGDJ/2023-0193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9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本级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人:马伟 发布时间:2023-06-19 点击量: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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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是主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

3、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按权限参与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4、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5、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市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研究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巴彦淖尔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指导实施。

10、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监管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13、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4、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5、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6、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7、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8、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9、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

20、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9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0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8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巴彦淖尔市市文旅广局内设科室11个,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在岗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95人(包括电影公司、影剧院),合计人员121人。

(二)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及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1.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巴彦淖尔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巴彦淖尔市直属乌兰牧骑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巴彦淖尔市图书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巴彦淖尔市文化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巴彦淖尔市美术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巴彦淖尔市艺术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监测和微波传输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级预算总收入为1690.21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项目经费、上级补助经费。比上年预算净增加743.64万元,上升43.99%。净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及提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

本级支出预算169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364万元,上升43.99%。净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及提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本级预算总收入169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90.2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8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占比分别为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1万元,占比45.48%;项目支出921.5万元,占比54.52%。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文化旅游活动、文物保护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1690.21万元,占比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比0%。

(二)) 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90.21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支出的0%;教育(类)支出0万元 ,占支出的0%;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类)支出1315.23万元,占支出的77.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09万元,占支出的17.22%;卫生健康(类)支出40.95万元,占支出的2.42%;住房保障(类)支出42.94万元,占支出的2.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90.2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43.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31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6.8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文化旅游业务活动、文物保护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4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2.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公用经费6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393.73万元,文化和旅游(20701)393.73万元,行政运行(2070101)393.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1.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281.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239.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2.22万元;死亡抚恤(2080801)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4万元,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40.9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1.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42.94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2.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5万元,占总支出的0.5%,比上年预算无增加减少,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支出的5.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占支出的94.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占支出的100%。

具体变化及原因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无。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29万元,比上年增加6.03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加加机关运行的管理,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4.12万元,电费9.35万元,邮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5.14万元,公务用车与维修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3.2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96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2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1.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按照巴彦淖尔市公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 2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2辆。

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2023年我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43万元,100%纳入预算管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部门对共计6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21.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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