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FHCXJSJ/2023-0214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各旗县区党委和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巴彦淖尔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康巴彦淖尔行动(2021-2030年)》要求,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市委“四个区”发展定位,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加快补齐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完善城乡基础功能、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城乡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奋力建设城在景中、村在绿中、人在净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魅力巴彦淖尔。
三、工作原则
——突出统筹推进。以旗县区为单元,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
——突出分类施策。综合考虑各地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居环境现状等因素,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实行一地一策、一域一法,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突出多方参与。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城乡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城乡风貌,留得住乡愁。
——突出健全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健全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
1.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以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群众满意一个为目标,6月底前各旗县区要完成2023年度户厕改建总任务的40%以上,9月底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2.集中集聚整村打造。坚持整村推进,突出重点,同时同步开展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3.强化问题户厕整改。建立健全问题户厕动态摸排、精准整改、常态指导服务等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和常态化摸排新发现的问题厕所,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4.精准开展信息录入。坚持录入数据与建设进程同步原则,9月底前完成2013-2021年户厕信息,12月底前完成2023年新建户厕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到机账实一致。(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二)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已建成未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要全部启动运行,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城镇周边的村庄争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系统。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三)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三种模式,离城镇较近的农村以“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为主;离城镇较远的农村采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比较偏远的农村通过焚烧炉等设备就近处理。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力争实现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四)推动公共卫生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1.全面改善城镇环境卫生。一是要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为重点,清运积存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彻底治理乱贴乱写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挖、乱扔乱吐现象,有序规范乱设摊点行为。二是城区主干道要达到“六无四净”标准(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切实实现路面无暴露性垃圾杂物。三是要全面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责任制。四是要开展“执法进小区”,着重解决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掏门改窗、侵占公共绿地等居民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五是要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施工现场无扬尘、噪音污染。六是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便民市场等场所的管理。七是要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道路便道定点划线,增设停车位。八是抓好重点场所卫生,加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防范疾病传播。(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2.全面整治村庄环境卫生。要全面实施“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行动,集中开展清“五堆”(肥粪堆、垃圾堆、柴草堆、砂石堆、杂物堆)、治“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由“清脏”向“治乱”转变,达到村庄环境“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综合效果。深入推进村庄人畜分离。(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委,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3.全面推进城乡美化绿化。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加大城市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新建改造力度,增加城市绿量,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本土化。以“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开展村内主干道和村庄出入口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建设,巩固拓展“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果,分类推进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加大乡村公园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4.集中拆除危旧房屋。一是要集中拆除享受危房改造而没有拆除的危旧危房、农民自建新房后而没有拆除的危险房屋、因一户多房而闲置或废弃的危险房屋、多年外出务工农民闲置或废弃危险房屋、闲置废弃的各类畜禽圈舍以及其它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拱棚、残垣断壁、老旧厕所、树园子、破旧围栏等,并明确拆除时间,建立拆除档案,保护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5.强化交通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加大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铁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快800公里“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建设进度,确保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6.清除撤换破旧宣传牌匾标语。对全市农村牧区、城镇街道社区和背街小巷以及高速公路桥体等地点和场所中褪色、破旧、歪斜及内容过时的宣传牌匾标语,进行撤换更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实际,立即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和渠道,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级重点工作内容,全力完成“规定动作”,精心开展“自选动作”,确保完成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切实通过专项整治让全市人居环境焕然一新,为提升全市旅游品质,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24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巩固集中攻坚阶段的战果,持续查短板、补弱项,建立完善长效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专项行动从运动化向常态化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四)考核查验阶段(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市级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方案任务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实地查验,并按照“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的相关要求,强化查验结果运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市级层面组建专项行动工作组(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和乡村振兴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多元筹资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地债资金、本级资金等资金和项目,加大资金投入。要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共建美好家园、提升城市品味”等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博、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新媒体多种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提升广大群众投身专项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迅速掀起行动热潮。
(四)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市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要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建立监督通报曝光机制,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 长:王志平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庞 辉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任逸群 市政府副市长
赵巍峰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成 员:王希和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 永 市委副秘书长
薛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翟迎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云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占胜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 亮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云志宏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文智 市发改委主任
田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贺 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卫仁 市住建局局长
郭玉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振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立新 市农牧局党组副书记、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永有 市司法局局长
段瑞敏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海维 市林草局局长
安文哲 临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俊杰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旗长
包 琳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旗长
毅 恒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旗长
王 勇 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志刚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旗长
李志雄 磴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裴彦勤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敖日格乐 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主任
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爱卫办和市乡村振兴局。其中: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任逸群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薛飞、段瑞敏兼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翟迎春、孙立新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