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2023-0284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巴彦淖尔市商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9〕1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事项、随机选派监管执法人员,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规范执法监督行为,落实监管职责。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抽查时间、程序和结果,推进社会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内容
(一)抽取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属地管理,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
(二)具体分工
市商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由市场建设和消费促进科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旗县区商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抽取范围
市区两级商务部门依据本单位《权责清单》编制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依据清单开展2023年抽查工作。
(四)抽取比例及频次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抽取的行业原则上不少于50%且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同时,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每个行业领域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原则上不得低于该行业领域监管市场主体总量的5%。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市商务局流通业与电子商务发展科、各旗县区商务局应当分别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抽查检查结果录入自治区信用监管平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等职责,做好本单位随机抽查工作。
(二)开展系统培训。要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舆论宣传。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
附件:巴彦淖尔市商务局跨部门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表
巴彦淖尔市商务局
2023年2月9日
2023年市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