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3-0381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局党组各成员、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代管理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四次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3:30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三、学习地点:十六楼西会议室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2.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3.传达《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系列主要内容
4.传达《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通知》主要内容
5.传达《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对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开展检视整改和专项整治的通知》主要内容
6.传达《真下真访民情 实心实意办事—浙江省深化发展“浦江经验”的调研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
7.《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巴彦淖尔力量的决定》(OA已发)
8.传达《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持续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的通知》主要内容
9.传达《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主要内容
五、参加学习人员及要求:局党组各成员、系统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组全体人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代管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大家按照内容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中共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