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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gs/2023-0390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7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单位: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高茹 发布时间:2023-04-27 点击量:22 字体: 大 中 小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冯爱霞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树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龙  市统计局局长

  袁培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云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外宣新闻办主任

  成  员:冶金柱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晓奕  市委编办副主任

  孙德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永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登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新  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主任

  刘  勇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登兼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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