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3-056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巴住建建发〔2023〕101号 签发人:谢卫仁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张健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五原县实施新建小区直饮水工程的建议”我们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建小区直饮水工程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答复如下:
一、五原县实施的城区直饮水工程项目是由五原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施工及交付使用由五原县水利局负责完成。五原县住建部门没有参与实施。
二、新建住宅小区直饮水工程不在小区配套设施中明确要求的,安装和使用由业主自己决定。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有关规定也没有明确要求安装直饮水。
三、直饮水工程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一项五原县实施的城区直饮水工程项目是由五原县水利民生工程,切实能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水问题。该项目由五原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建设,建议由五原县水利局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国家政策扶持和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我局也及时关注国家在住建部门关于直饮水工程项目方面的有关政策扶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协助推进五原县住宅小区直饮水工程项目的实施,提升人居环境生活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该项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刘军 联系电话:0478-8738600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