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THJJ/2023-0698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1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市内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监督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市内各类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4、受市政府委托调查处理市内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旗县区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及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
5、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市内环境质量报告书。归口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定组织实施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课题,管理全市环境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产品的质量监督、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建立和组织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市内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市内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市内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1、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4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比上年减少0家。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01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5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106人,在职人员58人,离退休48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611.62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生态环境保护支出等。比上年预算净增加319.84万元,上升13.96%。
净增加的主要原因: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费项目支出增加。
部门支出预算2611.62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费项目支出增加。比上年预算增加319.84万元,上升13.96%。净增加的主要原因: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1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1.6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占比分别为0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万元,占比38.52%;项目支出1605.62万元,占比61.48%。
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污染防治专项、乌梁素海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2611.62万元,占比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611.62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3万元,占支出的5.73%;卫生健康支出59.21万元,占支出的2.27%;节能环保支出2323.97万元,占支出的88.98%;住房保障支出78.8万元,占支出的3.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11.6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319.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9.6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3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56万元,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3、卫生健康类59.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68万元减少2.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64万元。
4、节能环保类232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19.03万元增加204.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85.8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6.68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5.86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05.62万元。
5、住房保障类7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8.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3%;公用经费86.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3.2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5.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9万元,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3、卫生健康类19.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5万元减少0.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6万元。
4、节能环保类71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78.26万元减少159.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55.45万元、津贴补贴223.74万元、奖金11.13万元、绩效工资5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7万元、住房公积金78.80万元、办公费17.41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27.2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工会经费1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5、住房保障类7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8.8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85万元,占总支出的0.22%,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增长5.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占支出的23.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占支出的76.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占支出的76.92%。
具体变化及原因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增长5.4%。增加(主要是由于与上年度预算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26万元,比上年减少8.12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7.41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27.2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工会经费1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4.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7.5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47项,采购金额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其中32万元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全部门固定资产15272.39万元,无形资产3425.56万元。2022年财政厅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1129.8万元,计划新增资产215台/件/组。其中:办公设备类配置计划 18 台/组,资金预算16.73万元;计算机类设备(包含机房用安全设备等)配置计划 14台,资金预算55.31万元。
按照巴彦淖尔市公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 1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包括机要通信应急车辆1辆、应急保障车辆0辆。参加车改的参公单位保留应急保障车辆 辆,事业单位保有公务用车0辆。
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套。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2023年我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15万元,100%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其他一般罚没收入收入计划15万元,收入项目为生态环境罚没收入。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部门对共计11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433项,一级指标中:产出指标269项,效益指标 152项,满意度指标12项。二级指标中:数量指标145 项,包括足额保障率等;质量指标37 项,包括水环境质量等;时效指标 62 项,包括发放及时率等;成本指标25 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经济效益指标2项,包括全市经济发展重大战略中环保方针政策及相关技术研究等;社会效益指标12项,包括改善环境质量等;生态效益指标8 项,包括生态工程建设的研究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与生态问题的研究等;可持续影响指标15项,包括持续保障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2项,包括周边群众满意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