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3-0751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内建法〔2023〕186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厅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了动态调整,我厅现有权力事项主项39项,子项254项,其中行政许可主项15项,子项15项;行政确认主项2项,子项2项;行政监督检查主项13项,子项42项;行政备案主项1项,子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依申请类)主项1项,子项1项;行政处罚主项6项,子项191项,行政奖励1项,子项2项。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各盟市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我厅权责清单,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各相关处室应认真做好权责清单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