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3-0807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巴住建房发〔2023〕14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巴住建房发〔2023〕142号 签发人:谢卫仁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
会议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宝音朝古拉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完善巴彦淖尔市房地产行业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情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住权和产权同步进行,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2022年6月1日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方案》。2022年开始在我市全面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已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的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提高房屋交易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共享、联合验收、登记提前介入等方式,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截止2023年6月15日,全市共4个旗县区开展了“交房即交证”工作,为11个房地产项目提供了“交房即交证”服务,共颁发不动产证书3353本。其中,市本级已开展“交房即交证”共5个项目,分别是富源幸福里小区、幸福华庭小区、富源壹号院小区、鸿臣云锦世家和大兴国际,共颁发不动产证2019本;五原县已开展4个项目,为葵花小镇小区、温馨学府港湾、聚锦风华和金桥御府,共颁发不动产证书175本;乌拉特前旗已开展1个项目,为恒泰名居小区,共颁发不动产证书1066本;乌拉特中旗已开展1个项目,为锦绣中华2期,共颁发不动产证书93本。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实现全市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
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未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的三个旗县,学习已经开展工作的旗县区的做法,年底前实现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
(二)引导开发企业实现项目“交房即交证”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依法审查其是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预测绘报告备案以及楼盘表建立等事项,引导开发企业做好“交房即交证”相关准备工作。
(三)做好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具备联合验收条件提交验收申请后,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各相关部门要通过信息共享、业务联办、限期反馈等方式,将验收意见一次性反馈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住建部门根据各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意见或证明性文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住建部门组织联合验收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开展首次登记现场查看工作。建设项目完成联合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成果报告》,视为达到交房即交证条件。
(四)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做好“交房即交证”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各旗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规划核实,配合住建部门开展联合验收;指导测绘服务机构提前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程序;督促指导开发企业提前收集商品房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材料。
市住建局统筹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商品房交易监管、预售许可以及组织项目联合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开发企业配合申请“交房即交证”。
市税务局统筹各旗县区税务部门,负责加强开发企业的日常税费征收管理,开通网上缴纳税费;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做好购房业主契税和相关费用的征缴工作。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