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3-0837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巴彦淖尔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证书复检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延期复检程序
(一)申请证书复检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登录账号查看个人证书信息并完善内容后选择[燃气证书]——[继续教育报名]——[选择报名盟市]完成注册信息。
(二)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复检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复检人员从业期间在岗履职情况和安全事故记录后签字盖章。
(三)复检人员持《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申请表》到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30学时后,由培训学校签章确认。
(四)燃气经营企业将复检人员《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申请表》(纸质版)、《2023年度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合格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复检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合格证书复印件统一报市住建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相关信息数据报自治区住建厅予以证书延期。
(五)完成合格证书复检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个人账号,自行下载延期后的合格证书。
二、2023年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第一期:2023年11月30日报名,12月1日-12月4日培训考核;
第二期2023年12月4日报名,12月5日-12月8日培训考核;
第三期2023年12月8日报名,12月9日-12月12日培训考核;
第四期2023年12月12日报名,12月13日-12月16日培训考核。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从业企业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持证人员务必尽早完成继续教育并提交复检材料,未经复检或复检不通过的,逾期证书将自动失效。
(二)培训学校要按照《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认真开展培训,建立继续教育档案,确保继续教育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证。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抽查,杜绝继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发生。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申请表》
2.《2023年度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合格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市住建综保中心 张海峰 15598856999 王 勇 13789582888
市职业技术学校 于海芳 13500686377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检申请表.doc
附件2 2023年度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合格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