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YHCYJ/2023-1056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资金135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911万元,包括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国家级公益林非国有林补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林草良种培育补助等资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618万元,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保护修复补助、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等资金。
目前,市林草局已组织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将资金分配完毕,争取尽快联合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全市各级林草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