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MZSWWYH/2023-10725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9
巴彦淖尔市“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主题 “十个一”工程行动方案(试行)
发布单位: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人:苏龙嘎 发布时间:2023-12-19 点击量:13 字体:

巴彦淖尔市“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主题

“十个一”工程行动方案(试行)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扣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主题“十个一”工程,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以“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为主题,全面实施“十个一”工程(唱响一首歌、编演一台剧、创作一批数字文创产品、选树一批典型事例、举办一系列主题活动、打造一个主题公园、展陈一个主题场馆、建设一个传习场所、创建一条精品线路、共建一条同心创业街区),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一)唱响一首歌。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围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创作1首以上群众喜爱、传播正能量、展现新风尚的民族团结主题歌曲。市各单位积极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广泛传唱主题歌曲,唱响主题,抒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情怀,用真情唱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和谐美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二)编演一台剧。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等内容为题材,创作1个以上精品舞台剧目,并做好演出安排,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用身边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学习先进、争做典型。舞台剧目内容与我市历史文化相结合,全面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干部群众守边护边和共同建设河套平原的历史,充分展现巴彦淖尔各民族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和心向党、心向党中央的红色基因,歌颂我市民族大团结和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稳定的典型事迹、感人故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三)创作一批数字文创产品。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创新推出2个以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数字化民族团结微视频、动漫等文创产品,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生活,植根心灵深处。借“数字化”之势搭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网上共有精神家园,通过互联网空间将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传遍千家万户,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汇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巴彦淖尔日报社、巴彦淖尔电视台,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四)选树一批典型事例。市本级和各旗县区深入挖掘整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建设河套平原历史史实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和边境地区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建美好家园的模范事例2个以上,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好我市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和各族人民心向党、心向党中央的红色基因。各单位、各旗县区总结提炼可立得住、传得开、影响力大的好故事、好事例,让民族团结“好声音”传遍城乡大地,激发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办(党史研究室)、市民委、市农牧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内蒙古河灌水利发展中心、巴彦淖尔日报社、巴彦淖尔电视台,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五)举办一系列主题活动。市本级和各旗县区积极开展以“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为主题的文化、体育、艺术、宣讲、展览展播、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系列活动,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责任单位:市各单位,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六)打造一个主题公园。各旗县区在城市绿地、公园、广场、街心花园等公共服务场所,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内容,生动阐释“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内涵。市本级打造1处、临河区至少打造2处、其他旗县至少打造1处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红色文化宣传、文娱休闲健身于一体的民族团结主题公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住建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七)展陈一个主题场馆。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内涵丰富、融合紧密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阵地、场所、展馆,以场景式、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方式,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干部群众守边护边和共同建设河套平原的历史,生动展现巴彦淖尔各民族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和心向党、心向党中央的红色基因,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共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汇聚磅礴力量,引导各族群众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进程。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八)建设一个传习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传习所,是非遗活态传承、展演展示、保护保存等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抓手。市本级和各旗县区要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大院、“村史馆”、文化长廊等现有条件,打造1个以上传统手工艺、民歌及其他非遗项目传习场所,并鼓励和支持各层级非遗传承人创建传习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体验、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吸引、鼓励更多非遗爱好者、民间艺人传承非遗技艺,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九)创建一条精品线路。整合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四级示范区示范单位,打造边境创建带和沿黄创建带,形成沿边境地区和沿黄河示范长廊;利用国家级示范单位为中心,打造示范点和示范群,形成示范点相连的观摩线路;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一批文旅商、农文旅综合体,市本级和各旗县区重点打造2条以上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精品观摩线路,让各族群众在文旅体验中交流共融,感受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成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十)共建一条同心创业街区。以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企业商家为核心,打造一条功能设施齐全、服务保障完善的创业就业街区,构建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为一体的“一站式”创业就业服务圈,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全方位嵌入。市本级打造1条同心创业就业街区,每旗县区打造1条以上同心创业就业街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把“十个一”工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十个一”工程融入到本地区、本单位重点项目中,做到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各责任单位在完成好市本级各项任务的同时,要积极指导督促旗县区全面实施“十个一”工程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各单位、各旗县区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可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各旗县区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可以在保留原有项目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丰富项目内容,实现“十个一”工程向纵深推进。

(三)注重成果转化。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要定期调度“十个一”工程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并对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及好的作品进行表彰鼓励,进一步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举办主题歌曲、剧目汇报演出,各旗县区积极开展主题歌曲、剧目巡演展演活动,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浓厚氛围。市各单位、各旗县区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固化活动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创建品牌。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