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SWWYH/2023-1078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巴彦淖尔市召开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
9月27日,我市召开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会议对创建攻坚工作进行阶段性盘点,对全市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市委书记贺伟华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志平主持会议。
贺伟华指出,近年来,市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荣誉”的重要指示,全面对标自治区党委在“七个方面”作模范和“一市、一线、一点、一园、一形象”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办好“两件大事”的首要任务全力推进,对边疆民族地区做好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疆安宁、人民幸福上彰显了新担当。
贺伟华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这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特别强调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深切意蕴,锚定作模范的“坐标系”,拿出做模范的“硬作风”,高质量完成示范创建的各项任务,用实绩实效回报习近平总书记本次考察巴彦淖尔的深切厚望。要以创建增团结,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奋斗的情感之基。要以创建促进步,汇聚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强大合力。要以创建聚人心,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的幸福家园。要以创建树形象,全面提升地区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贺伟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横下一条心,举全市之力,发挥今天受到表彰的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影响力、感召力、引领力,让示范创建成果全方位展现,增加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的“含金量”,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巴彦淖尔人民应有贡献!
会议对70个模范集体和80个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