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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J/2021-0384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信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2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职能职责
发布单位:信访局 发布人:赵春艳 发布时间:2021-01-12 点击量:6 字体:

          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旗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旗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贵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康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信访局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我市到北京、自治区走访及到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负责规范市党政办公区、市信访局群众来访秩序,组织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等。指导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来访接待及相关工作。

       (三)办信督查科(人民建议征集科)。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转送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承担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旗县区、部门、单位办信及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四)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治区主席信箱、自治区信访局网站、市领导信箱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旗县区、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旗县区、部门、单位网络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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