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HCXJSJ/2021-0000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要求,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从2021年6月28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放贷等业务(贷款资料录入、合同面签除外);
二、从2021年6月25日18:00起,停止受理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等服务渠道的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等业务,所暂停业务将于7月1日9:00起恢复;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个体托收正常批扣至6月30日早上9:30分;各借款人请按时足额存够月还款本息避免出现贷款逾期;
四、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对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