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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ZHGGWYH/2021-0057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27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发改委 发布人:李京金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量:26 字体: 大 中 小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发改、能源、粮食、物资储备的综合经济单位。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全市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制定、调整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5、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参与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参与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和实施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参与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参与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及能源发展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管理交通、能源和重大铁路、民航等基本设施项目建设。

15、承担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全市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盟市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16、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落实和旗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制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

17、管理市能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8、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0、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发改委本级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123人,其中:在职人数56人(包括行政人员51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0人;离岗人员2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委年初预算批复数1099.84万元,实际拨入2057.71万元,增加了957.87万元,主要是追加的规划编制费和2018-2020年发展大厦的取暖费。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2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57.7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7万元;支出总计2209.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9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74.52万元,增长57.68%;支出总计增加143.54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一是规划编制费增加;二是追加2018-2020年发展大厦的取暖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05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99万元,占99.82%;其他收入3.72万元,占0.18%。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0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02万元,占66.19%;项目支出708.43万元,占33.81%。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1.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86万元;支出总计2101.8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36.81万元,增长25.54%;支出增加302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一是规划编制费增加;二是追加2018-2020年发展大厦的取暖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11万元,占66.11%;项目支出708.43万元,占33.89%。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5.43万元(基本工资256.33万元、津贴补贴299.43万元、奖金2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6.19万元、职业年金24.94万元、医疗保险35.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较上年减少62.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基本工资及相关津补贴都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42万元(离休费18.09万元、退休费54.09万元、抚恤金31.24万元),较上年增加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增加。公用经费55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1.33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8.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工会经费8.5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47.87万元、水电暖物业费442.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较上年增加14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发展大厦2018年-2020年取暖费,减少了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以及劳务费的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万元,完成预算的7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4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63%。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占74.42%;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占25.5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上年也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4.61万元、过路费0.79万元、维修费3.08万元、保险费2.27万元、车辆其他费用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调出一辆公务用车,受疫情影响出差的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78万元,接待22批次,共接待35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家、自治区督查组、调研组、检查组。较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家、自治区督查组、调研组的次数较上年增多。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9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组织对我单位,实施5个项目进行自评,共安排预算资金29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好,个别项目执行不太理想。共支出291.38万元,完成总目标的98.7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共执行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具体明细如下:

1、政府投资核准项目、规划评估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支出39.95万元,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对政府投资核准项目28个进行了评估。项目的实施对于减轻各项目实施单位负担及发改委职能履行能力的提升。

2、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及粮食库存数量、质量监测清查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油及成品应急储备粮油管理、粮食库存数量、质量监测清查等支出。

3、煤炭、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煤炭、石油、天然气安全等监管工作人员每2人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共产生宣传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执法热线服务举报电话、便携式打印机1台、执法摄相机(执法照相机)一体机等1万元,车辆租用费1.96万元,共计9.96万元。

4、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顾问服务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7.1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7%。2020年聘用31位专家,聘期一年(2019年7月-2020年6月),2020年年专家团队赴我市调研、谋划项目、指导工作等产生劳务费166万元、差旅费6万元、印刷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会议费1.1元、公务接待0.28万元、公车运行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办公费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72万元。

5、价格成本监审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对列入自治区定价目录需调定的价费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成本监审,2020年监审8次,共计10万元。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5项目共安排预算资金295万元,已足额到位,共支出291.38万元,完成总目标的99.77%。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有计划由步骤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审核。项目成本在支付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项目实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更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均满意。经过绩效综合评价,总体满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26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416.83万元,增长75.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发展大厦2018年-2020年取暖费,减少了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以及劳务费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0.68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1.33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8.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工会经费8.5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47.87万元、水电暖物业费442.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万元,比2019年减少11.64万元,降低73.81%,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正常,例行节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94万元,比2019年减少115.24万元,减少21.9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规划编制费用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日常运行。我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和100以上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丽芝   联系电话:0478-821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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