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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ZHGGWYH/2021-0057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27
巴彦淖尔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发改委 发布人:李京金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量:29 字体: 大 中 小

巴彦淖尔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有关部门在行驶司法、行政、仲裁行为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服务收费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2、承担所属行政区价格鉴定的复核工作。

3、承担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2、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办理其它涉及价格的事务性工作。

3、接受交警部门委托,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的价格鉴定工作。

4、接受税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对涉税财务、涉纪财务进行价格认定。

5、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的初审工作。

二、基本构成情况

市价格认证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人。均为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中心年初预算批复数46.52万元,实际拨入53.36万元,增加了6.84万元,主要是追加的是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3.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3.3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3.3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3万元,增长3.75%;支出总计增加6.58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追加了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5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5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7万元,占88.02%,项目支出6.39万元,占11.98%。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3.3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3万元,增长3.75%;支出总计增加6.58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追加了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7万元,占88.02%,项目支出6.39万元,占11.9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3万元、津贴补贴7.86万元、绩效工资1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较上年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了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4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水电暖物业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和上年持平。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三是本单位无公车。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上年也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接待人员。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组织对我单位,实施1个项目进行自评,共安排预算资金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好。共支出6.39万元,完成总目标的91.2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共执行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专项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3分。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1.28%。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价格认定复核裁定案件、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涉税财物价格鉴证,包括聘请大案要案专家论证;出具报告书、鉴证工具书等工作。项目的开展对于项目单位履职能力提升、对保障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以及维持相关领域稳定均有影响。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1项目共安排预算资金7万元,已足额到位,共支出6.39万元,完成总目标的91.28%。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有计划由步骤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审核。项目成本在支付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项目实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更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均满意。经过绩效综合评价,总体满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23万元,增长5.15%。主要包括: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4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水电暖物业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和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正常,例行节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万元,和上年持平。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和100以上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丽芝   联系电话:0478-821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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