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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LBZJ/2021-0058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27
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
发布单位:医疗保障局 发布人:高丽亚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量:3 字体:

一、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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