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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AJ/2021-0758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6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公开承诺
发布单位:市公安局 发布人:李建波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量:17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现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郑重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如下事项:

        1.组织业务窗口部门党员民警辅警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交管支队车管所、考试中心,各交管大队业务窗口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标兵岗,接待群众咨询、办事和求助,放置应急药品、饮用水。

        2.小型机动车新车注册当天办理,当天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驾驶证丢失补办、换证业务,当时受理,当时领证。

        3.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免除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如遇特殊业务需要复印身份证等证件的,提供免费复印服务;机动车照相、拓印车架号,免费照相、免费拓印。

        4.优化机动车号牌申领,在临河辖区内办理的新车注册、二手车转移登记、机动车变更业务的号牌、补换领号牌业务。其号牌制作领取:一是临河辖区内17:00时之前办理的,当天领牌;17:00时之后办理的,次日上午领牌。二是其他旗县车管部门上午办理的,邮政部门当天邮寄,两日内送达;下午办理的,邮政部门次日上午邮寄,三日内送达。三是网上办理机动车号牌申领业务,当天受理,当天制牌证,当天邮寄。临河区内的,邮政部门两日内送达;其他旗县的,邮政部门三日内送达。

        5.驾驶人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时,驾驶人查询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出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下载、打印的交通安全记录就可以。取消从公安交管部门窗口查询的纸质记录单,减少群众办事环节。

        6.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一是本人转籍档案实现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入我市,不需要申请人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我市车管所,减少去外地提档时间;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申请人本人从外地转入我市的非营运小型汽车,直接在我市车管部门验车,无需再回迁出地车管所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为准考证明即将过期的学员开通“绿色考试预约通道”,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公安网直接预约,避免即将到期的学员重新报考。

        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设立“老年人优先通道”,70岁以上老人申领驾驶证参加“三力”测试无需排队,且设有专用“考台”。

        9.异地考生办理考试地变更业务,只需携带身份证。考试地变更到巴彦淖尔市后,遇到培训学时未同步等问题,导致无法预约考试时,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后,协助学员办理免学时预约考试业务。

        10.执法中处理好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对外地来我市车辆轻微违法,提示为主;一般违法首次警告。优化城区礼让斑马线整治,对主要商业区和学校周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予以处罚,其他地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只进行提示教育。

        11.深入开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清理,规范交通标志和监控设备设置,取消临甘公路G242线68KM-137KM区间测速,改为固定测速。

        12.组织全市交通民警辅警开展“五必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嘎查、进学校、进单位)活动,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地,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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