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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2021-0075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15
2021年1-8月份全市社会救助情况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刘燕 发布时间:2021-09-15 点击量:29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35元,达到725元/月;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341元,达到6019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保持不变为1232元/月,农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67元,达到8470元/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保持不变,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标准为1047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标准为403元/月。截至8月,共为1633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7047.56万元,为59788名农牧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025.12万元;截至6月底,共为862名城市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891.4万元,为4527名农牧区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2374.31万元。全市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均达到100%。同时,为缓解困难群众用电困难,共为补贴对象发放2020年三季度、四季度及2021年一季度电价补贴323.34万元,下拨2021年4-6月份电价补贴资金107.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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