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JJ/2021-0948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中心,精心组织各项统计调查,全面提升统计保障能力,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全力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完成。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业,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
一是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后续工作。督促旗县区落实“两员”补贴,完成普查编码阶段质量验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微讯平台等发布了《巴彦淖尔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积极解读、开发、利用普查数据,撰写《常住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趋势》《蒙古族人口稳步增长》等统计信息分析;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修订人口历史数据,并重新核算各旗县区2019、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面总结普查主要成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普查工作总结、普查报告书和普查技术业务总结。市统计局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二是认真完成各类专项统计调查。开展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完成14622户人口信息摸底、登记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填报工作,完成全市及试点旗县区的数据收集和上报。开展2020年度“两纲”统计监测工作,撰写2020年巴彦淖尔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报告。开展甘其毛都口岸经济、老年人消费、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等问卷调查,调查报告得到自治区统计局相关处室好评。三是不断提高社情民意调查水平。制定访问员工作手册,开展岗前培训和邀请北京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积极选派十多名优秀访问员参加自治区云12340调查平台民意调查工作,大大提升访问员调查技能。高质量完成自主调查、专业科室联合调查以及市人大、政法委、组织部委托的“放管服”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考核等11项群众满意度调查,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群众对党政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渠道。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按照“日清月结”要求,核实单位1万多户,改错2万多条,剔除注吊销单位2600多户。分7批次收集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编办等部门数据,及时将新成立的近7000个单位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与住建、工信、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限下重点企业监测;会同市商务局对各旗县区批零住餐单位入退库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审核入库资料,实现审核上报单位“零”退回,确保“四上”企业“应入尽入”“应退尽退”。二是严把审核评估关。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按月监测规模以上企业运行状况,对增减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 强化跨专业、跨报表、跨指标数据关联审核,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力度,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做准做实各专业数据。三是开展统计数据核查。采取市旗联动、重点核实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对全市300多家投资项目单位、企业、个体户进行实地数据核查,其中,商贸专业实地核查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把数据核查与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规范统计行为、完善统计台账、纠正存在问题等结合起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乡镇、村社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举办统计“八有八化”建设培训班,开展成效显著苏木乡镇推选活动,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督查推进情况,下发督查通报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全面加强苏木乡镇统计站建设,我市13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被区局通报表扬,75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区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视频验收,通过率达89.3%。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统计工作任务下沉、网络下延,通过配置办公场所及设施、明确专兼职统计人员、开展培训指导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村级统计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立高标准村级统计网点87个。积极推进村级电子化上报,13个区级示范乡镇的村社全部实现村卡、畜牧业调查资料电子化上报。二是进一步规范部门、企业、工业园区统计工作。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召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培训会,印发《关于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四上”企业全部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开展工业园区企业清查摸底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水平。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升级改造视频会议系统,信号更加流畅清晰。乡镇统计专网全部实现内外网隔离。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网安工作更有保障。
(四)强化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是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职能。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批零住餐等重点指标,特别是针对我市面临的严峻能耗形势,紧盯能耗“双控”指标和能耗在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加强预警预判,向市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数据6000多笔,一些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二是打造优质统计产品。各专业深入部门、企业开展调研30余次,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加工开发,编发《统计分析》《专题调研》等统计刊物48期、《统计手册》《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12期。撰写的《巴彦淖尔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甘其毛都口岸煤炭过货量锐减对全市经济的影响分析》等高质量分析报告得到市领导好评,其中1篇分析报告被分管副市长批示。编印了《2020年巴彦淖尔统计调研报告选集》,发布了《巴彦淖尔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道活动,积极宣传我市“十三五”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就。整理全国、全区、全市相关数据,形成《国家、自治区、全市公报汇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对比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汇编》《2018年-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全区、全市统计指标分析对比手册》等资料,为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三是拓宽统计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全市重点工作,配合制定2021年旗县区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协助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积极配合市农牧局,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方案制定和试点工作,深入部分旗县、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和巴彦淖尔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微讯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统计信息,使统计成果更广更便捷惠及全社会。
(五)依法治统,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协调、推动市、旗县区党委、政府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市有关部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市、旗两级统计部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市、旗、乡三级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再学习再教育;开展“统计法进党校”“送法进企业”等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统计人员和广大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扎实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分别印发《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以及领导干部、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积极协调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本单位监督范围,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监督合力。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巴彦淖尔市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实施办法》,市、旗两级统计部门均在当地政府网站、统计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受理单位。制定《巴彦淖尔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与专业科室联合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90多家,对9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进行处罚。
(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统计督察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旗县区均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任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统计督察整改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协调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整改工作。全市构建起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制定市委市政府和统计系统两个层面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统计督察整改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旗县区和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6月4日,自治区统计督查反馈问题后,市统计督察整改办迅速制定了《自治区统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印发各旗县区统计督察整改办,将督查反馈问题纳入全市整改内容,统筹推进落实,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解决到位。三是加强调度督查。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共先后7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督促整改任务尽快落实。市统计督察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全程清单化监督管理和旬调度工作制,定期调度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强化督促指导。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旗县区、市有关部门统计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针对督查调度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和提醒函,确保整改按时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巴彦淖尔市《整改方案》提出的34条整改任务中,已完成33条,取得实质性进展1条。市统计局《整改方案》提出的38条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七)从严治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研讨8次,夜校学习11次,邀请教授专家专题辅导1次,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专业科室深入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发展意见建议。二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实施意见,党员干部分级分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和检核台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先后举办了全市核算、农牧业、工业、能源、法治等培训班,培训旗县、乡镇、部门、企业统计人员2000余人。开展“三比、三强、三争创”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比学习、比业绩、比奉献,强能力、强作风、强服务,争创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2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统计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各项部署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程控制体系,强化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即报即审即改,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评估力度,把好数据质量关。及时高效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重点加强商贸和服务业领域基本单位排查入库工作,应入尽入,提高代表性。综合运用统计普法、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质量开展各项统计调查
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精心组织各项常规、专项调查。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的解读、开发、应用工作。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机构组建、预算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以及委托单位需求,不断提高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水平,切实做成政府满意、群众信赖的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以基层队伍和基本能力建设为抓手,巩固提高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八有八化”水平;完善嘎查村级统计网络,推动村社级统计报表全部实现电子化上报;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对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管理的有效办法,规范统计行为。
(四)全方位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全市目标任务,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预判分析,积极建言献策。紧扣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和部署的重点任务,开展统计专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有效服务。以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重点,探索建立健全统计指标、完善统计监测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解读数据、回应关切,不断提升统计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五)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强化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形成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联合惩戒。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旗县区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曝光和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及惩戒力度。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建工作部署,推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统计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干部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